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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9月10日起施行
来源:运城市卫生人局 更新:2014/11/10 字体: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李斌主任签发了《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4号令),对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规定自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为5章25条,明确了对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有组织作弊四类,考生有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将分别作出当年该单执业药师www.med126.com/job/元或考站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此次《规定》扩充了有组织作弊的范围,将目前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数量最多的替考行为纳入有组织作弊行为予以终身禁考。对于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医师等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校医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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