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已到,请2013—2014年度在我区首次护士注册且未领到证书的相关人员,携带《护士执业登记表》原件和白底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于2014年12月25日前到政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局服务窗口更换《护士执业证书》。
请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本单位要换证的相关人员备齐材料,于2014年12月25日前到区卫生局服务窗口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3017263)
宣州区卫生局服务窗口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