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卫医〔2015〕49号
关于开展巢湖市2013-2014年度护士
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质,保证护理质量,依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合肥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我局委托合肥市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巢湖市护士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定期考核,委托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巢湖市护士(护师)定期考核,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1、各单位在3月5日-3月13日上交考核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提交材料时,请同时上交上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夜班汇总表分年度(见附件5 )以及护理各类病人数量汇总表分年度(见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护士本人应如实填报定期考核信息,并能提供有效相关证明,由所在考核机构严格按照《合肥市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审核、提交材料(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需完成的指定考评项目及项目完成情况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见附件7),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予以确认,确保上报信息真实、有效。
4、各医疗卫生单位向护士定期考核机构提交材料时,院级三新项目、科研项目、论文、专题、综述、学分证明、良好或不良执业记录等各种有效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原件返还。
5、2013-2014年度护士定期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见附件1)、《护士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分年度)、《护士执业记录》(见附件3)(分年度)、毕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三份。
材料提交地点:巢湖市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李冬梅
邮箱:853754693@qq。com
联系电话:82152580
附件1:护士定期考核档案
附件2:护士年度考核表
附件3:护士执业记录表
附件4:定期考核材料汇总表
附件5:夜班统计汇总表
附件6:护理各类病人数量汇总表
附件7: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需完成的指定考评项目及项目完成情况审核所需证明材料
巢湖市卫生局
2015年3月4日
相关表格(附件1-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