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徐州市民政局《2015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15年本科以下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5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6月11日(周四)上午9:30-11:30。
二、复审地点
徐州市南湖医院门诊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徐州市三环南路259号,泉山公园西100米)
三、资格复审程序
本科及以下岗位考生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云龙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指导。考生需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于资格复审现场到报考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云龙区人社局进行终审确认。
报考资格复审时,本科及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与网上报名相同的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1张;
3.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生证及统一印制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2013、2014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派遣证; 其他人员需按岗位表提供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科学历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5.招考岗位有户籍(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6.本市已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须在体检前提供;
7.其他按岗位表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