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昌吉州卫生局《关于做好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报材料时间
2012年12月25日11:00前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报名表》2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具有医师资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参加过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者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A4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间上报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存档(二)。
阜康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