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示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绛县眼科医院、运城厚朴中医院行政许可。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9日至9月16日,如有问题请于运城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联系。
联系电话:0359—2660011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