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2016年全国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到我中心,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统一领取
1.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届毕业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由学校统一领取。
2.
厦门大学2016届毕业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明,由学校统一领取。
(二)本人领取
其他报考单位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2138002,联系人:洪先生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