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卫行审办〔2016〕335号
大同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开展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现将开展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表格1-6项内容须填写完整);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外省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需提供网查学历证明;中专需提交学籍档案;
(四)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复印件1份;
(五)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六)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的医院出具);
(七)护士聘用劳动合同证明1份;
(八)拟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制证照片与成绩合格证明照片一致);
(注: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表格下载邮箱:dtswjwspb@163。com 密码:7982104)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日。
三、注册地点
市卫计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3006)
四、有关要求
(一)护士执业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注册条件,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提高行政效能。
(二)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稳定护士队伍的指导意见》(晋卫医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把合同制护士的聘用管理与医院运行评价相结合,与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相结合,对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予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大同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附电子版于办理注册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四)护士注册材料由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及各医疗机构统一报送,个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伟峰电 话:0352-7982104
附件:1.大同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2.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1:
大同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市 县(区)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医疗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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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2:
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拟毕业学历 | 专业 | 在读学校 | |||
实习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
实习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实习期间学 习工作基本 情况 | |||||
实习期满 考核情况 | 实习机构 实习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本表由实习机构填写、学生所在院校统一管理,毕业时随学历证书发给学生本人,作为护士执业注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