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05号)转发你们,并就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资料由县(区)、单位初审后,出具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意见(附件3)。
二、各县(区)、单位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请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s。com)查询。市人社局、市卫计委于9月下旬组织人员集中审核申报资料,集中审核时间见《遂宁市2016年度卫生高级资格评审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4)。
三、报送评审材料时,各县(区)、单位需分别填报附件《四川省卫生高称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附件5,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
四、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通知委管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国开区、河东新区。
五、相关表册在“遂宁市卫生计生人事群”共享中下载。
附件:1.川卫办发〔2016〕205号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意见
4.遂宁市2016年度卫生高级资格评审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5.四川省卫生高称资格评审申报人员名册
6.上报档案材料分类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川卫办发〔2016〕20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