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惠城区内民营社会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安排表,认真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惠州市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安排表.doc
惠市卫函〔2017〕47号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