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疗原则 】
由于小儿的特点,除按成人
休克防治原则外,在具体措施上有所不同。
1.补充血容量:患儿入院当时尽管面积不大,也应尽早考虑输液,尤其头面
烧伤。若休克己
经出现,应尽快输液或血浆,必要时推注100~200ml 平衡盐溶液或生理盐水。并行留置导尿。
2.补液方法:伤后第一个24 小时胶体与晶体补入量 = 烧伤面积×体重(公斤数)×1.5~
2.0ml(婴幼儿为2.0ml)。胶体与晶体之比为1:1。基础水份 = 70~100ml/kg/d(婴幼儿按100~150
ml/kg/d)。前8 小时输入总量一半,后16 小时输入另一半。伤后第二个24 小时胶体与晶体总量为
第一个24 小时实际入量的一半。基础水分同第一个24 小时。
3.创面处理:基本上参照成人创面处理方法医学 全在.线提供。
4.补液中注意几个问题:若补液量不足可导致休克加重或肾功能障碍;而补液过量则可引起
脑
水肿、
肺水肿。两方面都应加以避免。输液中应尽量使用全血或血浆,少用或尽量减少使用代
用品。
【 治愈标准 】
1.创面愈合同成人。
2.休克平稳标准:脉率不超过140 次/分,尿量20~30m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