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专业及科目
2013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8、19、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专业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和《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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