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生须按《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完成全部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含代国家收费)。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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