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与求助者进行摄入性谈话时,要注意些什么?
1、 态度要保持中立。
2、 避免提问失误。
3、 在摄入性的谈话中,除了引导性和提问语言之外,不能讲任何的题外话。
4、 不能用指责、批判性语言阻止或转移求助者的谈话内容。
5、 在摄入性的谈话后,不能给出绝对性的结论。
6、 结束语在诚恳、客气。
十一、在摄入性的会谈中,如何确定谈话的内容与范围?
1、 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 心理咨询师在初次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 心理咨询师可以依据心理评测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 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会谈目标。
5、 谈话目标中若有一个以上的内容,应分别处理。
十二、会谈内容的选择:
1、 适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兴趣
2、 对求助者的病因有直接或间接的针对性。
3、 对求助者的个性发展或矫正起关键作用。
4、 对深入探索求助者的深层病因有意义。
5、 对求助者症状的鉴别诊断有意义。
6、 对改变求助者的态度有积极意义,对帮助求助者改善认知和正确理解问题有帮助。在选择会谈内容时有一大禁忌,即不可把精神分裂的症状作为会谈扣讨论的内容。
7、 会谈法的有效性,会谈法的有效实施,其关键在于咨询师是否能正确地把握求助者的精神状态和行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