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神经检查
颅神经检查的范围取决于所怀疑的病变的定位。
嗅觉(第1颅神经,即嗅神经)一般在肌病病例中可以不予检查,但在怀疑前颅凹有病变的病例或头部外伤后的病例中则必须进行检查。将一些气味刺激(如肥皂、咖啡、丁香油)分别置于左、右鼻孔前,令病人辨认。由于酒精,氨水以及其他刺激剂能刺激第5颅神经(三叉神经)的伤害性受体,因此不得用于嗅觉测试,除非是用来测试诈病者。
第2(视)、第3(动眼)、第4(滑车)与第6(外展)颅神经的检查都是属于视觉系统的测试。检查视力(有屈光不正者先予矫正)与视野,并作眼底镜检查。检查瞳孔的形状与大小,对光反射与调节反射,以及各外眼肌的运动。
第5(三叉)颅神经的三个感觉分支(眼支、上颌支与下颌支)的检查可测试各该区域内的针刺感觉,另用细束消毒棉花轻触角膜的下缘检查角膜反射。如果发现病人有面部感觉丧失,应检查下颌角部位。该部位由颈2脊神经根支配,在三叉神经障碍中不被累及。面肌无力(例如,第7颅神经瘫痪)引起的眨眼减弱不要误认为是角膜反射减退。使用隐形眼镜的病人常显出角膜反射减退或消失。核上性角膜感觉减退伴有躯体与面部的痛觉减退,应与周围性病变作出鉴别。三叉神经运动功能的检查方法是让病人咬紧牙齿,检查者触诊其嚼肌的收缩,或由检查者托紧病人的下颌令其用力张口。如果一侧翼状肌肌力有减弱,病人在张口时其下颌会偏向无力侧。
第7(面)颅神经的检查是观察有无偏侧面肌无力。面肌动作的不对称现象往往在病人自发讲话时比较显露,当病人发笑时更为突出,如果病人神志迟钝则在施加疼痛刺激(如压迫眶上切迹)时当病人作出痛苦表情时也会暴露。注意有无一侧鼻唇沟变浅与眼裂增宽,这些都发生在面肌瘫痪侧。如果皱额及闭眼功能保存,则下半部面瘫的原因是中枢性而不是周围性。舌头前2/3的味觉可以用甜、酸、咸、苦溶液分别作左,右测试。听觉过响可用振动的音叉放在耳旁作测试。
第8(前庭-耳蜗,听)颅神经传导听觉与前庭传入信息,应检查听觉与平衡功能。
第9(舌咽)颅神经与第10(迷走)颅神经通常一起检查。软腭的上抬动作应双侧对称,用压舌板分别触及咽喉左右侧后壁时可引起恶心打呃反射。不过,双侧咽喉反射消失在正常人群中并不少见,因此不一定有临床意义。在意识不清,已作气管插管的病人中,作气管内吸引应会激发咳嗽反射。如病人发声嘶哑,应作声带检查。若单独只有声音嘶哑(咽喉反射及软腭上抬动作都正常),应检查有无压迫喉返神经的病变(例如,纵隔淋巴瘤、主动脉动脉瘤)。
第11(脊副)颅神经支配胸锁乳突肌与上部斜方肌。胸锁乳突肌的检查方法是让病人向对侧转颈,检查者一手施加相反方向的阻力,另一手可直接触诊正在收缩的肌肉。检查斜方肌的方法是让病人作耸肩动作,抗拒检查者所施加的阻力。
第12(舌下)颅神经支配舌头的运动,要检查有无舌肌萎缩,舌肌纤维颤动以及伸舌肌力减弱(伸舌时舌头偏向病侧)。
如果发现某一颅神经出现异常时,应仔细检查邻近的其他颅神经。有时候这种鉴别十分紧急,例如,脑干缺血应与迅速扩张的并引起颅神经瘫痪的颅底动脉瘤作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