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题题型及作答方式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组织形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6月24日—7月11日。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携带下列材料于2013年7月10日-12日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证明在何单位何岗位从事何工作多少年),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有收费票据需要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10月14日—10月18日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2011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关于2013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及要求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3〕18号)为依据,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