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药监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医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二十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十五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至16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三、报名办法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8月8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1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 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6807315、86807441),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44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16年10月7日至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