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五、考试形式
考试为滚动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份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六、考试教材
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请考生按照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并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七、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51-86807315、86807441。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时报名参加考试。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全国执业药师报名网站统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分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步骤。网上报名后,执业药师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医学全在线药师频道将汇总全国各地通知,供考生查看:
医学全在线会在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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