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工作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流程
时间:2012年3月23日-4月6日中午12:00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地点:河南弘大心血管病医院(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后河芦村向南500米)。
流程:考生准备报名材料→现场审核(合格)→缴报名费→现场确认(签字)→采集指纹→采集照片(自费)→报名结束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条件
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及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新的规定。
(1)执业医师
1)应届硕士以上学历
应届硕士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基础类专业不能报考)可在拿到毕业证书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考生必须保证在医学综合笔试前将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交考点验证、交考区复核,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提交材料:
①第一学历(不限制专业);
②学生证(入学时间必须满足2012年为毕业当年);
③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2年毕业的证明、相应学位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④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2)往届研究生、本科学历
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3)专科学历
①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执业满两年;
②以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大专学历,助理医师证、大专毕业证均须满两年,取得本科学历者均须满一年,第二学历专业必须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相一致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4)中专学历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执业满五年。
(2)执业助理医师
取得专科、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西医类别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全脱一年制、半脱两年制中专)只允许报考助理医师。
2.报名要求
(1)户籍要求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不在、试用机构在郑州的,经考点同意,方可在郑州考点报考。
(2)学历要求
1)普通研究生、本科和大专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
2)高职高专院校毕业证书(三年制大专)依据卫生部下发名单为准,不在名单之列的学校和专业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审批文件。
3)中专、自考毕业证(含学历文凭考试),以省卫生厅科教处提供学校名单为准;中医类别外省自考毕业证需提交学历证明。
4)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西医)或相近(中医)的,可以以本科学历报考。
5)使用国外学历报考,需同时提交教育部认证报告书。
6)地方考生持部队院校医学毕业证书报考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或转业证明。
7)外省中专及外省户籍上我省中专的,不能在我省报考。能提交招生计划的除外。
8)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经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等专业七年制及以上长学制医学教育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以科学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
9)除经教育部批准的西部地区23所学校(河南没有)2004年-2008年按规定招收的初中起点5年制的医学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外,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其他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初中起点“3+2”或“2+3”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10)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以及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入学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类别一致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执业医师;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同时应当满足《执业医师法》规定。
11)2001年9月1日前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医师资格,取得资格后不限制执业地点;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自2013年起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2)西医类别:2001年9月1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非医学专业方向的,不得以该学历报考,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该学历的毕业专业报考;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毕业专业前、后加注专业方向的不得以该学历报考(按照规定由教育部审批的除外)。
中医类别:2002年10月31日以后、2009年以前入学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专业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专业前、后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可以按照规定以该学历的毕业专业报考;2009年以后入学的毕业专业前、后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13)以下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①西医类别:1999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2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医学专业学历。(开封卫校口腔专业除外)
中医类别:2001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6年12月31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医学专业学历。
②卫生职业高中医学专业学历;
③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3)试用机构要求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
2)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可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但必须提交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3)试用机构为一级以下医疗单位和报考口腔类别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口腔类别考生所在试用机构应有口腔诊疗科目。
4)试用机构是个体诊所的必须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医提供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校验合格,科目合适;同时提交诊所法人(负责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5)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6)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学历报考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7)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考机构一致。
8)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执业医师。
9)在农村开设个体诊所的助理医师,不能从自己诊所报考执业医师。
(4)专业及类别要求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1)专业要求:①西医专业、中医专业不能互相报考;②西医专业中的临床、口腔、公卫类别不能互相报考,中医专业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不能互相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可继续报考执业资格;③中医院校中的西医专业不能报考西医类别,能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除外。
☆以下专业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基础类专业、护理、助产、病理、药学、方剂学、医学检验、放射技术、卫生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工艺技术、中医美容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营养学、法医学、运动医学、康复等辅助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医学管理类非医学临床专业。
(2)类别要求:①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②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③卫生监督专业只能报考公卫类别;④五官专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经历和岗位选择报考临床类别和口腔类别,但助理升执业时不能变更类别;⑤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