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用医疗机构要求
(一)必须是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外)。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按摩院、美容院等。
报考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郑州153医院、洛阳150医院、洛阳534医院、平顶山152医院、信阳154医院、开封155医院、驻马店159医院、新乡371医院、焦作91医院、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十家聘用的地方考生可持地方颁发的助理资格证书、部队颁发的注册证书报考执业医师。
(四)在个体诊所试用的,需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科目适合;
2.有一名经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其他要求
(一)中医类别考生允许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报名。
(二)研究生毕业当年参加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我省报考:
1、就读学校为我省范围内高等院校;
2、第一学历必须为医学学历;
3、具有学生证,入学时间必须满足2013年为毕业当年;
4、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该生2013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符合报名规定;
5、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注:基础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食疗学、中西医结合基础)、非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范围内的专业(如中药学)等不能报考。
(三)地方考生持部队院校毕业证书报考,需附带学历验证报告或转业证明。
(四)部队考生存在下列情况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考生从地方医疗机构报考的;
2、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报考的;
3、现役义务兵报考。
有部队机构编制但无军籍的考生,按地方考生对待。
(五)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只允许从乡镇卫生院报名。除基本申请资料外,还应有单位出具的任职时间证明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至少五年的工作合同和考生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五、材料要求
(一)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与执业地点不在同一省辖市的,经执业地考点同意,可在执业地考点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不能跨专业报考。已取得助理资格证书的与毕业证书不符合的,以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继续报考执业资格,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考生姓名、照片需一致(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助理证、执业证),不一致的,必须更正后方可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四)考生毕业专业、试用期从事专业、报考类别应一致。
(五)持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其注册医疗机构必须与报考医疗机构一致。
(六)试用证明的章为机构公章,不认可部门章(如医院办公室、医务处等)。
(七)考生报名表信息必须与报名材料信息一致,有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考,重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