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卫生局、市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柳州市医药学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2011〕22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2012年1月—2013年12月。
二、考核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
三、考核机构的申报、确定和指派
请上一周期的考核机构于2014年1月24日前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网址http://dqkh.cmda.gov.cn/,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考核机构申请,我局审核后将予以批准通过。
我局将根据全市情况指派考核机构对卫生机构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时间及要求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参加考核的医师进入系统认真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并于2月10日24时前提交至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照规定在系统上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2月20日24时前提交至所属考核机构。
(3)考核机构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提交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并于2月28日24时前在系统上完成操作。
(4)自治区定考办将于3月上旬上报全区“业务水平测试待定”考生名单至全国定考办。全国定考办审核信息后,将公布考试名单及准考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各考核机构打印准考证并发放给应考人员。
(5)我区定于6月7日(星期六)下午15:00-16:30,对一般程序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采取笔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