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加2013年12月补考不合格(含缺席人员)的考生(见柳卫医〔2013〕176号),经过培训后需参加今年6月7日的业务水平测评考试。
(8)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由自治区定考办再次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复考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复考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9) 全国定考办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合格激光防伪标识。
五、其他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医院意见。
(2)考核机构要严格良好行为记录的认定。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应当为设区的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3)根据有关规定,一般程序考生无故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4)考核结果与医师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
(5)一般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实行属地化管。
(6)业务咨询:国家定考办张伟老师18630645901,市卫生局医政科2823113。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