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学历鉴定相关证明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说明:1、持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持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中等专业学校学历)
4、中国公民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保证在4月30日前为可在线验证状态。
第3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
2、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报名期间身份证遗失的,可暂以“临时身份证明”(应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公章,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第一名称一致。
2、该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机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试用单位名称一致。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5页:经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2014年准考证复印件
说明:1、确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应由试用单位书面陈述未予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试用单位2014年10月-2015年2月期间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缴纳社保单位应与试用单位一致。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已在原试用单位报备案的(省内流动),除提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且原试用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连续3个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4、上年度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今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4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替代备案表。
第6页:多个试用单位的,应同时提交相应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1、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试用单位必须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二)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除第1-6页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第7-9页材料:
第7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统一格式)
说明:1、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
2、试用期间变更试用单位的(含省内变更、省外变更至我省),各阶段试用单位均应出具《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第8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9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的试用单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第10页:试用单位为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的(如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还应提交执业地点为该试用单位,且类别一致的带教医师(执业医师级别)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说明:1、报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开具身份证发证机关或毕业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时应提交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具的具有1年临床实习经历的证明,内容包括所学医学专业。以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注:以应届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当年8月31日前到所在考点办公室(地址:荔湾区西华路534号,咨询电话:88900217)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可自行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实习单位所在报考。
4、颁发考生毕业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应符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办学资质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精神不符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另要求:考生应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上传资料后,须打印报《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装订在报考纸质材料的最后一页。
六、报名材料整理及装订要求
(一)每份考生报名的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排列并在左侧装订成册,规格为A4纸。每页材料的右下角须注明“第×页,共×页”。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复印件上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完整且清淅可辨。
(三)各报名点提交至考点复核的报名材料整理要求:
1.报名点确认过程中务必将考生报名序列号后5位号码抄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下称“《报名申请表》”)右上角相应位置;整份报名材料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核验原件后加盖骑缝章;《报名申请表》不允许涂改,如须修改报考信息,必须同时修改网上报名信息并重新打印《报名申请表》。
2.报名点整理考生报考材料排列顺序:①第一条件:按考生身份分别叠放(按地方人员、部队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②第二条件:按类别(从110~250)分叠。③第三条件:按报名编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叠放,不需要按学历分类。
3.每个类别的材料如超过一百份,则按100份一捆的标准捆绑材料,材料不足100份的则按实际数量捆绑,并在封面标示数量及相关内容;
七、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网上收费标准进行缴交。
2.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在广东卫生人才网上上传报考类别所需的各种材料,要求用原件彩色扫描,务必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见。
3.在报考过程中,如接到上级的新规定或变化事项通知,广州考点将及时通告,希各有关单位、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操作手册;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14版)》;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2014版)》
4.《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广州市天河区医学会
2015年3月12日
更多执业医师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