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
凡是2013年报考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市考点考生,即日起医师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6日—4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领取地址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三、领取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指
定专人统一领取,经办人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委托函中附有考生名单)领取本辖区相关考生或本单位考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各民营医疗机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代领凭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联系人:陈稀、刘卫,联系电话:2611625、26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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