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卫生局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报名现场确认的公告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4月3日,地点:路桥区卫生局医政科。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报考国家医学考试网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学.全,在.线搜.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请在网上下载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本次确认暂不提交;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即考生现场确认后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23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为7月21日至8月10日。
(二)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费120元/人。
四、联系电话:82588209、82588218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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