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9月份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统考报名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今年9月5日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职业资格全省统考的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及鉴定方式
(一)鉴定职业(工种)。
2015年9月份全省统考鉴定职业(工种)包括公共营养师、物流师等15个职业(工种),具体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参见2015年9月福建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鉴定方式。
理论和技能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每人一张桌子,对号入座。理论试卷(除采购员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理财规划师一级,电子商务师二级以外)采用答题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生身份核查工作。
各考点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对考室的考生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三符合”,杜绝替考等舞弊现象。
(二)严肃考场纪律。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的要求,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各标准考室均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委托各考点指派 ,监考工作中必须佩带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印制的监考员胸卡。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加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保密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8〕7号)文件精神,加强对试卷传递分发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统一鉴定试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