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营养师考试中如发现违纪、舞弊行为,监考人员将如何处埋?处理程序怎样?
(1)发现考生违纪,监考人员应立即向考生提出警告.并当场纠正,同时记录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警告无效而再犯者,以舞弊论处。
(2)发现考生舞弊,监考人员应即令考生退出考场,在试卷上记“舞弊”,并在试卷袋上记下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舞弊考生不得参加补考。
处理程序:
(l)监考人员将处理意见通知违纪、舞弊考生,并在本考点公布。
(2)监考人员写出书面处理意见一式三份,经监考人员、考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所(站)印章。一份报鉴定中心备案,一份送考生所在单位,一份鉴定所(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