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人事处 时间:2010-04-27
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2010年职称评聘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字[2010]4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及《吉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吉人联字[2010]18号)文件为职称评审政策依据。
二、时间安排
受理上报评审材料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专业知识测试时间拟定为2010年7月3日上午(星期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例会时间为2010年7月19—21日。
三、评审范围
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凡涉及临床医学(各市州临床副高除外)、医学辅助技术、预防医学、护理(长春市副高除外)、中医、药学(含医疗机构西药、中药)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均需报送省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评审。进行超范围评审的,省里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予认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受理申报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必须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5份(附电子文档,纸介材料用标准A3纸印制);
3.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粘贴在一份评定表封二位置;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还需提交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www.med126.com
6.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7.业务成果材料;
8.业绩、效益证明材料(业绩、效益鉴定单位审核盖章);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人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及报奖全套科技材料(包括:①科技奖申报表;②查新报告;③研究工作报告;④发表论文应用证明;⑤省、市科技部门批复获奖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等)。
10.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期刊查询证明1份(国家新闻出版部门);
11.工作单位考核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材料1份;
上述材料中《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每页顶端相应位置均需注明申报人姓名,同时要求申报人本人承诺签字,封面右上角评定编号由评委会统一编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4--11项材料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并单独装订制作成册,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申报专业。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各种表格均可在省卫生厅网站www.jlws.gov.cn下载。所有参评的材料一律要报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每份参评材料都要准备两个档案袋,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申报专业(需具体专业,如:心内科、普外科、妇产科等,不能统称为医疗、预防等专业)。其中一个装原件,并在装原件的档案袋上注明原件名称及件数,卫生厅职称办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经手人签字,以防原件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