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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卫发〔2010〕101号)
更新:2010/12/22 字体:

  (二)申报人员的考评公示及材料预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各类证件的原件。所在单位要由单位领导、专家、人事、监察机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通过考核确定的拟参评人员在报送评审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学历、毕业学校及时间;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年限;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奖单位;主要论文著作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等情况。
  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1.除属于《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7]37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吉人字[2003]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中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及今年安排意见中明确可以免试的特殊人员外,申报评审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否则一律不得申报,评委会不予受理。
  2.继续教育要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联发[2001]18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对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省卫生厅核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3.按照《吉林省人才支援农村医疗卫生项目》(吉卫联发[2006]35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起,凡是参加人才支医工作的医疗队员在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持有《吉林省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到县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4.今年将继续开展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全省各专业破格参评人员、所有护理专业参评人员和厅直属单位所有参评人员要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测试的内容主要是所从事的专业基本理论和临床常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将作为高评委会例会评审的重要依据。有关具体内容另行通知。www.med126.com
  5.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0]20号)的要求(申报高级每人收费200元,破格人员另加收50元破格答辩费)足额缴费。
  6.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省高评委一律不予受理,并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称评聘工作中若干政策的通知》(吉人字[2008]78号)的有关要求,严格处理。
  7.今年的评审材料和职称证书由高评委会统一返回,返还证书和材料时间为9月下旬。地点同上报材料地点。
  8.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系列高评委会上报材料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评审效率和评审质量,请各市(州)、各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汇总后按时间表统一上报(附件),并将本地区、本单位申报评审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www.jlws.gov.cn)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同上报。如由报送信息不准确造成一切后果,由各地、各单位承担。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地区如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报送材料,请将此通知转送当地人事部门。
  六、联系方式
  报送评审材料地点: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四楼(长春中医药大学女生宿舍楼),红旗街虎林路和光胡同476号。
  联系人:林天慕    电子邮箱:jlswstzcb@163.com
  电 话:0431—85658539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0年卫生系列省高评委申报信息汇总表

参评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一栏表

10上报评审材料时间表

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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