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凡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相应专业学科标准条件。
第二十六条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年度与任期考核合格和完成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等要求,是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条件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及学识水平,可通过考试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从事专业工作能力应通过实际工作业绩考核及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
第二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由人事部、卫生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 较强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经常参加保健专家门诊,主持保健病房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或死亡病例讨论,以及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评估、健康教育等工作。
(b)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主持进行专题项目工作至少1项,参加专题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并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3份。
(2)带教
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医师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需要提出研究课题或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写出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第二十四条 妇女保健专业
(一)副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妇女保健学、妇产科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妇女保健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制定妇女健康促进措施的基本原则、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基本方法;生殖保健、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妊娠合并症、计划生育并发症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医学遗传学、医学心理学、行为学、卫生经济学等有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妇女保健工作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参与制定中短期规划、协调实施、进行效果评价;能独立开展妇女保健专科门诊,独立解决保健门诊或病房的较复杂问题;能较全面系统地开展妇女保健咨询,参与组织面向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能完成妇女保健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分析评价。
(b)能指导下级医师运用妇女保健与生殖保健诊疗等先进技术。
(c)具有协助上级医师进行科室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经常参加保健门诊、保健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调研监测、质量评估、健康教育等工作。
(b)担任主管医师期间,参加专题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并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2份。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做专题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有指导或带教1名下级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担任主管医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作出业内人士认可的大会报告。
(二)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在全面掌握妇女保健学、妇产科学、女性生殖内分泌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医学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妇女保健领域某一方面有深入的钻研。
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掌握医学遗传学、心理学、行为学、医学人口学、卫生经济学、分子生物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和研究中。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妇女保健工作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a)能主持制定本地区妇女保健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主持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工作;能独立设计专题监测、调查、干预工作,协调实施,对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对生殖健康、妇女健康的状况、变化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提出相应对策;具有独立解决保健门诊或病房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b)掌握生殖健康、妇女保健诊断和治疗方面的新技术,并熟悉较高难度专业仪器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c)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能力,对基层起到较强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经常参加保健专家门诊,主持保健病房疑难病例、危重病或死亡病例讨论,组织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评估、健康教育等工作。
(b)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主持进行专题项目工作至少1项,参加过专题项目工作不于2项,并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3份。
(2)带教
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具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专业人员讲授专题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下级医师或协助培养硕士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3)科研
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需要提出研究课题或解决方案,并写出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凡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申报条件和相应专业学科标准条件。
第二十六条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年度与任期考核合格和完成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等要求,是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条件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及学识水平,可通过考试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从事专业工作能力应通过实际工作业绩考核及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查。
第二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标准条件由人事部、卫生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