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未公布
请参考:
基本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www.med126.com
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
(二)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要点摘录如下:
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www.med126.com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社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文件依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要点摘录如下:
申报乡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现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好,有敬业奉献精神,积极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
3、申报乡村主任医师(主任中医师)、乡村副主任医师(副主任中医师)、乡村主任护师、乡村副主任护师,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医(护)师资格。
申报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
2、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和中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7年。
申报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担任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
详细信息: 《关于印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依据及要点摘录〉的通知》(浙卫人〔2009〕36号)
2011年考试详情:
2011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人〔2011〕69号
2011年评审详情:
2011浙江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 [2011] 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