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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川职改[1997]23号
更新:2012/3/27 字体:


三、 评审
评审工作由高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不得采用将评审材料交评委会员、高评办汇总结果等别的办法。评审工作包括(一)答辩;(二)同行评议;(三)评审会议等环节。
(一)、答辩
1、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考核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2、答辩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1)不具备规定学历;(2)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3)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4)超级晋升;(5)高评委会及专业级根据评审需要答辩的其他人员。今后,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各高评委会要创造条件,逐步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答辩考核。
3、答辩工作由高评委会专业(学科)组(以下统称专业组、未设专业组的,由高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答辩人数较多的专业人员(学科)组,可按答辩对象的具体专业划分若干答辩小组。
(1)、专业组秘书按高评办确定的名单通知申报人参加答辩。未设专业组的,由高评办直接通知申报人。
(2)、答辩工作由专业组组长或专业组成员(未设专业组的,由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评委委员)担任答辩小组的答辩主持人,每一答辩小组必须有3名以上(含3名)专业组成员(或高评委会委员)和临时聘请的同行高级专家(对申报正高级职务的答辩对象,应全部聘请同行正高级专家)参加。对同时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人,可以一个专业的答辩组为主,临时聘请其他答辩组相关专业专家参加。
(3)、答辩重点应放在了解其掌握有关专业学识水平、该职务要求的基本技能以及本专业国内外动态等,也可通过答辩核对有关情况。答辩小组确定1位同行专家为主审,主审应全面审阅申报人提交的全部评审材料,针对答辩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拟定答辩题目(不少于3个)。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答辩题目由答辩组集体确定。一经确定的答辩题目密封交由高评办统一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泄漏。对同时因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指本条(一)项2款所列情况)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其答辩内容与题目要适当增加,要与只有一种情况的答辩人员有所区别。
(4)、实施答辩。答辩题目由高评办有关人员在答辩开始前半小时按专业分送到各答辩小组,再由答辩人当场随机抽取。答辩主持人应将答辩要求、答题时限等向答辩人交待清楚,并给予15-30分钟准备时间。答辩过程中,答辩主持人和同行专家可针对回答问题情况和需要作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临时提问。答辩中应作好答辩记录。
(5)、答辩小组议定答辩意见。答辩意见包括:答辩的主要题目及简要回答情况;评语;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具备规定学历答辩又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评审;答辩合格者,只在本次评审时有效,本次评审未通过,下次重新申报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本次评审未通过,下一次重新申报时,可不重新答辩。
4、答辩主持人负责将答辩意见写进《评审表》的“答辩情况”栏并签名;高评办将答辩结论录入GPMS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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