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全区职改工作部署安排及2012年全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01〕1号)、桂职改〔2004〕4号及自治区职改办《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与免试范围及对象
(一)考试人员范围:
凡申报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含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都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免考:
1、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2、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3、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免考审批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附件 1),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报职改办审批。
2、各县(市、区)职改办一定要按照有关文件严格审核免考理由,免考理由文件引用不正确、不完整的一律不予审批。凡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免试材料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审批,即日起市职改办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报送的免试审批材料。各县(市、区)职改办在审核免试材料时,经办人或负责人要在免试材料上署名并盖相应职改办公章,没有署名的一律不予审批。
3、市直单位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经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来宾市职改办审批。
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在“来宾人才网—文件下载”专区内“职称有关表格下 载—2010年9月更新”可以直接下载打印。免试申请人根据符合的免试条件下载相应表格,表格不正确的不予受理。
二、考试等级及办法
(一)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参加2个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参加初级科目(模块)考试合格基础上,增加1个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参加中级科目(模块)考试合格基础上,增加1个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参加副高级科目(模块)考试合格基础上,增加1个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凡未经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直接申报(评聘)中级、副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人员,首次应分别参加3、4、5个科目(模块)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009年以前通过考试取得国家人事部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除了已申报评聘同级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过以外,仍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