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职称应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应提供的材料和顺序
(一)单位应提供的材料(一份)
1、各市(州、地)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2、各市(州、地)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名册》,以及Excel制作的电子文档;
3、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各市(州、地)人社、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报告及名单。
4、对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满2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满25年以上,现继续在县及县以下工作,需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有关单位和部门为达到规定条件的申报人提供的经逐级审核的推荐专题报告和《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登记表》。
(二)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不需装订的材料(可用拉杆活页文件夹暂时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①省级单位一式三份;
②市(州、地)级单位一式四份;
③县(市、区、特区)级单位一式五份;
④破格申报评审对象,需在《评审表》上注明“破格”字样;
⑤为保证申报评审材料的严肃性,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是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16K本格式表格。
(2)《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材料审查表》一份(Word格式A3幅面,可打印)。
(3)《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业务技术工作量化细化登记审核表》一份;
(4)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不能提供原件使用复印件申报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及市(州、地)卫生局或主管部门的印章。
(5) 符合放宽条件人员须提供经逐级审核的推荐专题报告及《县及县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