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申报人员选择并提交的解决疑难病例或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用人单位要根据病历和相关工作进行审核,杜绝编造案例现象的发生。
(三)申报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11)。各级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对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另行通知申报人员补齐材料,一律视为不符合评审条件,不予上会评审。
(五)对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录的专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仍按照原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采取评审的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可从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附件所列其他表格可从宁夏卫生网下载。
(七)各市、县(区)及区直、厅直各单位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自治区卫生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联系人:王文强,联系电话:0951-5054491,电子邮箱:renshi702@126.com。
附件:1.2013年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表
8.职称证书打印表
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