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市、州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或省级相关厅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二)省属单位申报人员须经省属医疗机构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推荐通过,市(州)及以下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市(州)中医药技术职称评委会推荐通过,并在《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推荐表》“基层评委会推荐意见”签署推荐意见。
(三)未经基层评委会评议通过的推荐材料,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予评审。
详细信息:2013年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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