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和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调整人才结构,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称政策的知晓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职称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重点对职称政策、职称工作程序、现行的和新修订的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以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进行广泛宣传,让用人单位和广大专业技
术人员及时准确了解职称评审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渠道、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等规定。各地、各部门要设立职称政策咨询平台,及时、耐心、准确解答有关政策,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省委、省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为加快市(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在人才评价、选拔中的积极作用,在总结2011、2012年对贵阳、遵义等六个市、州授权组织开展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今年将继续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对申请开展副高资格评审的市(州)、省直高校、省直三甲医院等,在提供本地、本单位拟申请授权系列的评委会专家、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和本地、本单位近三年该系列申报人员数量等情况的基础上,经考察具备评审条件后将核准授权。各核准授权的市(州)、单位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省厅将进一步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职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职称的公信度。对违反工作程序、纪律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收回授权。
三、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引进人才的职称评聘工作
对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应技术岗位,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副高、中级待遇,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从省外引进和引进到基层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对紧缺急需专业的特殊人才、或持有重大开发价值技术项目的人才,可低职高聘。对已取得国家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业绩、成果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四、扎实开展中小学职称改革工作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我省按照《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要求,在遵义市、黔西南州两地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市、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2013年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统一部署,在其余7个市、州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存在历史节点问题,直接关系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各地要借鉴试点市、州成功经验,抓紧成立组织机构,摸清底数,制订改革方案,扎实平稳开展工作,确保年底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