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将卫生副高级理论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进修学习或免进修学习证明材料(共两份,另一份单独装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公示表》依次装订成册。
(4)其他材料分别单独装订。
2.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附件9),并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个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3.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收取申报材料等具体事务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承担。市(州)卫生局、省级有关部门制作本地、本部门申报人员登记名册,统一报送到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到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和未按时报送者,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及答辩时间、地点另文通知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五、其它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二)评审经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320元。
(三)申报材料处理。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附件:1.评审专业目录
9.材料目录
四川省卫生厅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