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职改办〔2013〕34号
各市州职改办,省级各部门:
去年以来,省职改办多次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存在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等情况。经认真调查核实,省职改办已取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市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予以了党纪、政纪处分。为严肃工作纪律,现就进一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签定诚信承诺书,确保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对在申报评审不同阶段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如实纠正;上级审查部门应不予推荐申报;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对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已通过高评委评审的,省职改办不予办理审批;已审批的,有关高评委和省职改办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有关单位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分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二、落实责任,坚决把住资格审查关口。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一般是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或各级职改部门审查同意、高评办形式要件资格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过程中,有多道资格审查关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把住各道资格审查关口。所在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主管部门或各级职改部门要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高评办要按照《试行条例》和评审标准条件,重点审查各项必备的形式要件。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和部门,要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分别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三、狠抓落实,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切实贯彻执行。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规定,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业绩贡献情况,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业绩贡献公示期间反映的各类问题,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核查,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核查结果。对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组建高评委的部门(单位)进行核查。各高评办要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3〕22号)规定,严格评审时间安排,避免跨年度评审;要不断完善评审标准条件,形成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规范、完善的职称评审机制;要遵守破格评审的程序、严格破格条件,杜绝“先评后破”的情况发生;要严肃评审纪律,不得超越权限、扩大范围评审;要做好专家库人选的更新、补充工作,实行评审回避制度,创新评审管理手段,加强评审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职称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6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3〕14号)规定,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办理和补办工作,进一步严格证书管理、规范办理程序、健全档案资料。省职改办将不断加强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秩序,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2013年6月19日
推荐查看:2013年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川卫办发〔2013〕225号
查看更多四川省高级卫生职称信息(www.med126.com/zhicheng/sichuan/)
免费下载高级卫生职称人机对话模拟练习版(www.med126.com/ksbd/softclass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