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3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对论文及综述的要求
1.申报卫生系列正高级职务资格者所提交的论文、文献综述(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超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综述1篇(须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含增刊);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资格者,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超过3篇,综述1篇(可不发表)。通讯作者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申报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医学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及在地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综述1篇(可不发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2.县和县以下级别医疗单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若论文发表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增刊上的,视同为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
3.在期刊发表的论文(电子扫描文档)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如论文以外文发表的,须同时提供期刊名称及论文的译文。
4.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公开发行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便民查询栏目:新闻出版机构查询。
5.在评审阶段,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经过卫生系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程序,对所提交的论文和综述代表作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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