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两个评价专业(系列)。
1.增设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今年,我省将增设电力企业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对在我市发电和电力安装等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受理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申报。
2.增设服装设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今年开始,我省将增设服装设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对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业中从事服装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受理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申报。
3.以上两个专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按照我市现行规定和办法执行。
(三)探索开展信息化改革试点。
开展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化评审试点。根据职称评审工作信息化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公正,今年,我省农业、林业、水利、建筑和交通等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试行信息化申报、评审,将全过程采取电子化操作方式进行,有关事宜将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四)进一步规范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管理。申报人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栏中下载与本人工作单位性质或符合本人申报类别的相关表格,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写。除信息化评审试点系列申报人员外,其他系列申报人员的《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认定表》)须手写,《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须用计算机打印。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规范(暂行)》和《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向所属评委会提交《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认定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附电子版)、《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册(一)、(二)》。
有关申报人员学历验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有关论文检索,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对个人论文信息进行检索。不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范围内刊物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乡镇事业单位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推广新技术或解决实际技术难题的技术总结、报告可视作论文对待。
(五)进一步规范单位推荐申报管理。各单位、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及相应推荐审核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规范(暂行)》规定,实行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或委托代理机构逐级审核、公示,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四方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推荐人员经单位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按照申报程序规定正式行文报送相应主管部门或各级政府人社部门,由主管部门或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并以相应形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送相关评委会。
(六)进一步规范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管理。市评委会办事机构于7月25日至8月13日受理各单位(部门)统一申报的材料。申报人员的材料必须经过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要认真登记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进一步规范评委会例会评审管理。
1.实行分类评审。按照省的要求,市评委会例会时,要在保证质量、保证公平的前提下,依据现执行的评审条件,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参评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对市、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对科研成果转化人员按规定在评审中给予倾斜,对申报破格评审人员采取集中考试、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
2.严格评审通过率。按照省的要求,市评委会严格按照评审通过比例开展评审工作,副高级、中级评审通过率不超过70%(中小学教师职称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3.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委会例会期间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结果无纪检监督员签字的,不予核准。
(八)进一步规范审核备案管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其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10日内正式行文向省报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和未通过人员名单一览表(附电子文档,Excel表格,加盖评委会办事机构公章,具体表样见附件),评委会投票结果统计票,通过人员《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和《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申报评审材料册(一)》。评审通过人员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并正式行文公布。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举报问题,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出具说明材料,报经市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查实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