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5、进一步调整规范评价条件。一是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政策。从2007年起,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按照《关于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7]56号)执行。但技校系列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继续实行外语免考。现在国家级贫困县和纳入湘西地区重点开发的32个县所属企事业单位,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矿山企业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地质、勘探、采矿、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语合格成绩可在省合格标准上降10分。在大湘南地区(衡阳、郴州、永州)的工矿企业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参照湘西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执行。申报多个同一级别职称的人员,只须申报评审第一个职称时参考外语合格即可。2005年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按照湘人发[2007]56号文件降10分后的合格成绩同样取消有效期。二是调整参评论文要求。所有系列的参评论文(代表作)必须与参评人员岗位工作业绩密切相关。申报土建工程、林业工程、地勘工程、技校实习指导教师者,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围绕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某一次勘测实践、实地教学等撰写的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三是明确留学回国人员职称参评条件。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来)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不受资历、台阶、外语等方面的资格要求限制,可按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部队转业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没有职称的人员也可比照实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6、进一步理顺职称申报评审权属关系。一是强化业内评价。申报地质勘查专业6个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方可参评。同时将地质矿产勘查测量与地勘系统内的绘图专业并入地勘工程专业,一律实行考评结合。将白蚁防治工程纳入林业工程专业的森林保护学科组,林业工程专业的量化考核由县以下扩大到所有参评人员。在工程系列设置专利工程专业,按照《湖南省专利管理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要求进行评审。二是明确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职称申报渠道。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立户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或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续。三是做好有关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衔接工作。取得职(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要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明、聘任合同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是进一步完善特殊人才特别评审办法。对特殊人才的界定、申报材料的要求、评价条件,仍按湘人发[2006]60号文件的第一、四、五条规定执行。同时,要把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优秀创新人才,作为重点对象纳入特殊人才特别评审范围。从2007年起对特殊人才特别评审政策作出如下调整:1、要严格控制开评系列,从今年起只在经济、工程(含林业、地勘工程专业,不含土建工程专业)农业、工艺美术等系列开展特殊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工作。2、要简化评价程序,取消专家组实地考察推荐环节,在申报单位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考察提出意见,单独呈报。3、要完善评审办法,在评委会单独设组进行特殊人才特别评审。
7、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一是严把申报材料关。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都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工作业绩须由申报单位业务分管领导签名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各系列不得任意改变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如有异动或特殊要求的,须与省职改办联合发文统一部署。政工专业应与全省其它系列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接收申报材料。二是建立职称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在对各市州职称工作继续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从今年起建立系列职称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省职改办对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发文),以促进各系列讲求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三是加强对系列评委会的指导监督。调整60个高评会的评委库,清理规范评委信息。各系列职改办要建立评委考核制度,对评委评审期间的评审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及守纪保密情况进行考核鉴定,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保留其评委库成员资格的依据。四是加大公示力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继续实行双公示制。申报前公示由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公示无异议的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印章方可申报。评审通过后统一在省人事编制职称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发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