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卫人函【2014】3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根据原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改革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0]84号)、《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的规定精神,现就报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要求,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范围为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除省属公立医院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现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一式1份(其中两个年度的考核成绩请填写考核等级,用EXCEL制表,统一用A4纸,并将电子版发至fjfzgy@163.com)。
3.“呈报评审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的简明情况表”一式40份(表格内容要求打印,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5.按各学历要求的聘任年限提交任现职以来的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见闽卫监[2008]93号文件)”各一式1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一式1份及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一式1份。
7.申报对象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日的证明一式1份。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各一式1份,如有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者应提交样书一本。
10.所有申报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均应参加业务面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要求一篇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内容要求打印,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10份),并提交一篇在省级以上医药卫生类刊物发表的论文进行论文鉴定或答辩(一式10份。其中除县(市)级及以下单位申报副高级人员外,其余正常晋升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须进行论文鉴定〈提交的论文要求双盲复印:将论文目录及正文内容所在页中的作者姓名、单位等信息遮盖后复印(包括中文和外文部分),且不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论文为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未满规定任职年限(不含临床医师类别)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每份均应附上“参加业务面试、论文鉴定或答辩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
11.获得科技成果奖和荣誉奖者应附上获奖证件的复印件一式1份。
12.外语考试成绩证书(免试者提交免试审批表)一式1份。
13.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一式1份。
14.申报正、副主任医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正、副主任护师的人员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15.县级(市、区)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卫生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须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见闽卫人[2003]148号文件,需提交原件)。
16.设区市级综合性和专科医院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提交“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定期工作鉴定表”和“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到县或乡卫生机构服务登记卡”各一式1份(见闽卫人[2003]148号文件,需提交原件)。属于文件规定免于下乡定期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