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3)所有学历证书均要求学历认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其中2002年以后取得的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教育部网上学历认定证明;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要求其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聘任时间一年以上。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分别设107个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核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核,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免考要求
各地(市)、厅局需将申请免考人员情况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需提供正式报告及免考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八、组织实施
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81。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考点卫生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及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既要明确各自职责,又要紧密合作,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违反规定的,将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要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专业设置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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