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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2014/5/20 字体:

6、畅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回国的海外优秀高层次人才,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申报评审;对已选聘为长江学者、楚天学者,全职引进我省高校的,经省职改办批准,完善申报材料后交由相关专业高评委会在年度评审时直接认定。外语、计算机考试可免试。

7、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军转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

8、继续做好特殊评审工作,重点服务大中型企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急需人才。对非公企业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市场认可、业内公认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评审。

9、坚持破格审核制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申报“破格”者由市职改办报省职改办集中办理,省职改办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

3、中央、省在我市单位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经单位同意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市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在我市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报送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按省职改办对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材料装订范本”要求,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应分别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评审单由市职改办发。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一式2份,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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