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委库调整及管理
关于高、中级评委会,按《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和《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各评委会应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报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关于初级评委会,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按管理权限及时调整评委会组成人员,保证评审工作正常开展。
(二)评审结果的报送及审核发证
省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的1个月内向我厅报送申请资格核准的相关材料。
具有评审权的各高校自行核发相关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级部门要按管理权限做好资格核准工作,缩短证书发放时间。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评委会和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与纪检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监察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实施评委审阅材料主副审制度,同时要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将视情取消相关评审结果,并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善的,将暂停其评审权。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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