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共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9号)有关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五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2.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责任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内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者;
(2)出现严重差错受单位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者;
(3)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次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4)年度医德医风考评被定为不合格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1)因医德医风、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经查属实的;
(4)在专业技术资格类考试中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一、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之日起);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5.国家、省、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报送材料时间
卫生副高(含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月13日下午4点之前(休息日除外,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11),卫生正高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月16日下午4点之前(休息日除外),过期不再收审。
各区(市)人社局及有关单位报送卫生正高申报材料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青岛市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206室),联系电话:85912042。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委属单位报送卫生正高材料以及全市卫生副高申报材料报送地点: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栖霞路16号),联系人:关月梅、吴小梦,联系电话:82892013。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2.2016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5. 2016年青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论文、著作、科研民主测评表
6. 2016年青岛申报卫生高级资格送审论文、著作宣读审定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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