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报名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河北省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学员范围
在全省遴选120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项目学员所在单位以县级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可适当放宽至市级中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培养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脱产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理论培训(2017年9月-11月)。时间:3个月。内容:以《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和《温病条辨》等经典医籍为主,兼有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适宜技术。
方式:集中授课。
地点: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河北中医学院橘泉校区新石南路326号)。
(二)临床进修(2017年12月,分期分批派出学习)。时间:9个月。内容:根据学员所从事专业,分别派往北京、天津、上海和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进修、跟师学习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三、报名程序
(一)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的名额分配,负责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17年河北省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2,可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当地市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市将报名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纸质版统一报省中医药管理局,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后予以公布。
四、经费与管理
(一)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学员所在单位要配套相应经费,除保障学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外,还应予以必要的生活、交通等费用补助。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总体实施和宏观管理,委托河北中医学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做好年度项目学员的选拔推荐。
(四)学员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承担原单位行政管理事务,不得接受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任务,不得中断学习。无故中断学习或不报到者,将对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学员单位进行通报,直接影响其它项目参与资格。
联系人:中药处 李磊
电话:0311-66165517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省中医药管理局
附件:1. 2017年河北省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名额分配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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