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39号)及《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9号),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2018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3年。
三、建设任务
(一)传承建设。
1.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
2.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1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
(二)人才培养。
1.培养继承人。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较好地掌握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老中医专家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
2.举办学习交流活动。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
3.开展巡诊带教活动。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三)制度建设。
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及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导依托单位、工作室开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培训,负责本省区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过程管理、经费管理、验收总结等。
(三)依托单位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四)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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