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8〕201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一)第1-5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其中高年资的指导老师优先;
(二)有丰富、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业内认可,在群众中享有盛誉;
(三)身体健康,能够坚持中医临床实践,并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和培养后继人才工作。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一)工作室团队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
(二)工作室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专家本人推荐认可,具备高级职称,在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室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填写《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逐级报我局审核。
(二)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排序,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据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申报排序情况及2019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情况审核确定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建设数量及专家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表》、《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1份报送至我局,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8190608@qq.com。
(二)相关表格请到浙江中医药网(http://www.zjtcm.gov.cn/)下载。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电 话:0571-87058005
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附件:1.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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